安徽銅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礦粉磨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5年12月24日,安徽銅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根據礦粉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安徽銅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礦粉磨項目;
建設單位:安徽銅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銅陵市郊區古圣村安徽銅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制造一分廠內;
建設投資:總投資2054萬元,環保投資140萬元;
占地面積:未新增用地,在現有廠區內進行建設;
產品方案:年產礦粉18.2萬噸/年。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4年7月18日,本項目取得銅陵市郊區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的備案,項目編碼為(2303-340711-04-02-541391);
2024年8月,委托安徽鑫輝宇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安徽銅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礦粉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2024年10月11日,銅陵市生態環境局以銅環審﹝2024﹞24號文對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給予批復;
2024年10月開始建設,2025年2月建成,目前已試生產。并于2025年10月完成排污許可證到期延續工作,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3407001511182259001P。項目從立項到試過程中有無環境投訴及違法、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計劃總投資為268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0萬元,環保投資占項目總投資3.7%;工程實際總投資2054萬元,環保工程實際投資140萬元,占實際總投資6.8%。
(四)驗收范圍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全部內容。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踏勘、對照環評報告表及其批復,項目主要變動內容有:
1、上料粉塵處理位置變更;環評設計為上料粉塵收集后引到新建的布袋除塵器(TA511)處理后由15m高DA508排氣筒排放;實際建設為收集后經管道通往廠區現有布袋除塵器(TA354)處理后通過15.5m高排氣筒DA347排放。廢氣收集措施未發生變化,項目顆粒物排放總量經計算,滿足環評總量限值要求。
2、項目排氣筒編號發生變化。
3、制造一分廠、水泥分廠、碼頭分廠生活污水環評中為各自通過單獨的廢水排放口排放,實際為合并排放;實際減少廢水排放口且均為間接排放。
對照《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文件要求,本項目未發生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循環使用,定期補充水,不外排;循環冷卻水用水定期補充,不外排。本項目外排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涉及污染因子為pH、CODcr、BOD5、SS、NH3-N。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制造一分廠、碼頭分廠、水泥分廠(老廠區)新建污水管網后合并經DW024排口,新廠區和礦山分廠分別新建污水管網,通過DW025、DW026排口,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和銅陵悅江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南部城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網。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產生在卸料、上料、中轉暫存落料、粉磨、烘干、選粉、輸送、成品下料、成品外售裝載等生產工序都,項目主要污染物均為顆粒物。
①G1卸料粉塵
本項目使用的原料礦渣由汽車運輸到原料庫卸料儲存,原料庫為全密閉廠房,堆場揚塵無組織排放量極少。
②G2上料粉塵
本項目在上料口設置集氣罩,上料口為漏斗形,底部出料,集氣罩除上料側外三面設置圍擋,收集效率可以達到90%。
廢氣通過收集后經TA354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排氣筒(DA347)排放。
③G3 落料點落料粉塵
項目運輸皮帶落料,各落料點均配套設一個布袋除塵器,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本項目共設置3處落料點和配套除塵器。
④G4調配倉落料粉塵
項目調配倉落料倉倉頂設一個倉頂除塵器(除塵效率為99%,收集的粉塵定期清理回落于調配倉內,直接用于生產),粉塵經倉頂脈沖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
⑤G5粉磨粉塵
項目礦渣粉磨全過程密閉操作,廢氣收集效率100%,產塵點配套高效袋式除塵器(TA552)處理,處理后引入排氣筒(DA549)排放。
⑥G6烘干粉塵
項目礦渣烘干全過程工段密閉操作,廢氣收集效率100%,產塵點配套高效袋式除塵器(TA552)處理,處理后引入排氣筒(DA549)排放。
⑦G7選粉粉塵
項目礦渣篩分全過程密閉操作,廢氣收集效率100%,產塵點配套高效袋式除塵器(TA552)處理,處理后引入排氣筒(DA549)排放。
⑧G8下料粉塵
成品倉倉頂設一個倉頂除塵器(除塵效率為99%,收集的粉塵定期清理回落于成品倉內),粉塵經倉頂脈沖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
⑨G9成品裝載粉塵
礦渣粉裝貨過程管道密閉操作,收集效率100%,經裝料點配套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設備運行的機械噪聲,采取下述措施對項目噪聲進行控制。
①選用了低噪聲、質量好的設備,大型設備設減振墊;風機進出風口與通風管道采取軟管連接,將風機封閉在通風機間,通風設備均采用消聲措施;
②噪聲源設置在封閉廠房內,設備安裝減震基座,利用圍護結構隔聲;
③合理布置車間內各設備,將高噪聲設備布置在廠區中間,增加距各廠界距離,利用距離衰減降噪;
④加強生產設備的維修、維護,確保生產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盡量避免高噪聲設備同時運行,盡量讓高噪聲設備錯時運行;
⑤車間內合理布局,將高噪聲設備分開放置。生產時,盡量不同時開啟多臺高噪聲設備,相互間錯時開工,避免高噪聲設備的噪聲疊加;
⑥車間個別工作崗位應按照勞動保護的有關要求進行個人防護,如佩戴耳塞、耳罩等防噪聲用品,從聲源上降低噪聲是積極的措施,設備選型為低噪聲設備。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除塵器收集粉塵、廢舊蓄電池、廢油、廢油桶、生活垃圾等。
(1)除塵器收集粉塵:除塵器收集粉塵,收集后回用于生產。
(2)廢舊蓄電池:本項目原料裝載車需要定期更換蓄電池,屬于危險廢物,在廠內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委托安徽中茂環??萍加邢薰咎幚硖幹?。
(3)廢油:項目生產過程使用的機械設備,保養產生少量廢油,主要成分為廢礦物油,屬于危險廢物,在廠內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委托安徽摩力孚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處置。
(4)廢油桶:項目廢油桶屬于危險廢物,在廠內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委托安徽摩力孚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處置。
(5)含油抹布、廢勞保用品:項目含油抹布、廢勞保用品屬危險廢物,在廠內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委托安徽摩力孚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處置。
(6)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制造一分廠辦公生活污水排放口DW024、礦山分廠辦公生活污水排放口DW025、新廠區辦公生活污水排放口DW026中各監測因子排放濃度均滿足《銅陵市南部城區污水處理廠》接管限值要求。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有組織廢氣顆粒物排放濃度及均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3576-2020)中標準要求。廠界廢氣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3576-2020)中的標準限值要求。
3.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西、北廠界2個監測點位晝間、夜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除塵器收集粉塵、廢舊蓄電池、廢油、廢油桶、生活垃圾等均得到有效處置,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管理要求。
5.環境管理落實情況
本項目于2024年7月18日通過銅陵市郊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項目編碼為2405-340711-04-01-103298。2024年10月11日,銅陵市生態環境局以銅環審﹝2024﹞24號文對本項目進行批復。2025年10月完成排污許到期延續工作,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3407001511182259001P。自獲得排污許可證起,已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落實自行監測。已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銅陵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備案號為:340700-2024-007-M。
(二)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項目有組織顆粒物排放,滿足銅陵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關于銅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礦粉磨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函》銅環函﹝2024﹞248號文件中總量排放要求。
五、驗收結論
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落實了環評及批復要求,環保措施落實到位,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項目建設內容按照環評報告表及相關審批決定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不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九條不予驗收的情形,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六、后續要求
1.進一步完善原料堆場的管理制度,加強堆場分區管理,保證原料堆場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
2.加強各類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并建立相應的環保設備臺賬,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七、驗收人員信息
參加驗收的單位及人員見簽到表。
安徽銅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